编辑: yyy888555 | 2019-08-03 |
1 ― 保府办〔2018〕66 号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资国企 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居,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全面推进我县国资国企 改革发展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系 统决策部署,县政府决定成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资国企改革 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符兰平(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颜业礼(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李锦权(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
2 ― 吴丰(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卓子呈(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 周勇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华忠(县规划委员会主任) 李会能(县财政局局长) 梁琼(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局长) 杜尚玲(县公安局副局长) 符广能(县民政局局长) 张建(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希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达洲(县审计局局长) 傅佑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陈捷(县林业局局长) 陈立强(县商务局局长) 李宁(县税务局局长) 符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许书礼(县就业局局长) 洪世照(县法制办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国资局负责人卓子呈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谋 ―
4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省属驻保亭各单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10 月1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