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3-14 |
(5)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管理办法 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4]86 号,2014.7.10;
(6)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2016]12 号, 2016.03.30;
(7)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 , 浙环发[2009]76 号, 2009.10.29;
(8)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及的通知》 ,浙环发[2015]38 号,2015.10.23 施行;
(9) 《关于印发的通知》 浙环发[2016]46 号, 2016.10.17;
(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浙政 办发[2016]140 号,2016.11.14;
(11) 《关于印发的通知》 ,浙环发 [2012]10 号,2012.4.1;
(12) 《关于印发与的通知》 ,余环发[2015]61 号.
3、产业政策及行业规范 (1)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令第
4 号, 2017.7.28;
(2) 《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 知》 ,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发[2006]296 号,2012.5.23;
(3) 《关于印发的通知》 , 浙淘汰办[2012]20 号,2012.12.28;
(4)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关于杭州市
2013 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 贝达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0571-88212397 -
5 - 局指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3]50 号,2011.4.2.
4、项目技术文件 (1)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2018-330110-73-03-008212-000),杭州 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7.1.4;
(2)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1.1.3 地下水评价等级 根据 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中的附录 A,本项目属于 V 社会 事业与服务业 中第
163 项专业实验室 其他 ,属于Ⅳ类项目.根据导则规定,Ⅳ类项目不开展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1.4 建设项目概况 1.1.4.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贝达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建设地点:杭州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兴中路
355 号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5、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
4610 万元. 1.1.4.2 主体工程建设情况 本项目依托现有已建的建构筑物及公用工程,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内容已在《贝达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年产盐酸埃克替尼
6 千万片、缬沙坦胶囊剂
2 亿粒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审批 文号:环评批复[2013]1174 号)中进行了分析评价.根据调查,厂区建构筑物及公用工程已基本 建设完成,本项目不对建设期污染源强做具体分析. 1.1.4.3 建设项目概况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从事新型药物创造开发研发和验证实验,结构分析、质量确证和进行药物的活性 评价等工作. 本项目不涉及放大生产及工业化, 不涉及 P
3、 P4 生物安全实验室及转基因实验室. 包括合成实验室
3 间、分析室
4 间、药理研究实验室
12 间、原料试剂储存室
1 间、成品储藏室
1 间、专用储藏室
1 件. 1.1.4.4 主要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
1、主要原辅材料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详见表 1-2. 贝达杭州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0571-88212397 -
6 - 表1-2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汇总表(单位:t/a) 编号 名称 包装规格 纯度及状态 年耗量 最高储存量 致毒化学试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