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6-03-14 |
3 亿元的
2012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 称:12 顺供水 MTN1,债券代码:1282087) ;
于2012 年5月3日发行 了金额为
3 亿元的
2012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2 顺供水 MTN2,债券代码:1282136) .
以上二期债券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兴业银行 )担任主承销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 2015年6月12日,顺德供水收到了佛山市顺德区国有资产办公室 《关于无偿划转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有限公司之堤围资产的批复》 (以 下简称 《批复》 ) , 《批复》同意将原属于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有限公 司的堤围资产(账面价值6.48亿元,2014年年底净值为5.83亿元,占 顺德供水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2.68%,占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8.88%)无偿回收. 针对本次堤围资产的无偿划出, 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作为 顺德供水中期票据的担保机构,承诺继续为 12顺供水MTN1 、
12 顺供水MTN2 提供担保.同时,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继续维持顺德 供水AA-的主体信用级别,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根据《募集说明书》关于投资者保护机制的约定以及《银行间债 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顺德供水无偿划出堤围资产事项触发了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条件. 为保 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兴业银行作为召集人,兹定于
2015 年7月3日召开
12 顺供水 MTN1 、
12 顺供水 MTN2 持有人会议, 审议表决 《关 于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资产并维持债券存续的议 案》 .
一、参会要素
1、截至债权登记日(持有人会议召开前一工作日,即2015 年7月2日)下午 16:30,持有
12 顺供水 MTN1 、
12 顺供水 MTN2 的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 A 类、B 类和 C 类持有人账户)均有权出席 此次会议,并可以通过出具书面授权书(详见附件
1 至附件 2)委托 合格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会议召集人:
12 顺供水 MTN1 、
12 顺供水 MTN2 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
3、会议议题:审议《关于佛山市顺德区供水有限公司无偿划转 资产并维持债券存续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7月3日上午9:30 -11:30
5、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山西路
13 号顺德 区供水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形式:采取现场会议和非现场相结合的方式
二、参会程序
1、
12 顺供水 MTN1 、
12 顺供水 MTN2 的持有人可向兴业银行 索取有关会议资料.
2、持有人应于债权登记日(2015 年7月2日)日终之前向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查询本机构当日的债券账务信息, 并 于持有人会议召开日(2015 年7月3日)提供相应债券账务资料以 证明参会资格.持有人应于
2015 年7月2日17:00 之前,将参会回 执(附件
3 至附件 4)传真至兴业银行.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在规定 时间内未向召集人证明其参会资格并且未发送参会回执的, 不得出席 持有人会议和享有表决权.
3、单独或合计持有百分之十以上同期债务融资工具余额的持有 人若对拟表决议案持有不同异议的, 可提交修订议案, 但至少应于持 有人会议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召集人提出修订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