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6-03-14 |
81 号国际商会大厦
601 室.
电话:0769-21682660-807 传真:0769-21682600-806 E- mail:[email protected] 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冷却塔设备采购项目 第6页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
1 投标人的资 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 人(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投 标人的公章).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投标人须为冷却塔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有如下情况之一的, 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B、为同一股东控股 的;
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6、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 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 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投标报价
1、本招标项目为总价承包项目,合同价款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招标项 目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
2、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报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项目的单价 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3、投标人的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予以说明,并与投标报价 表一同密封,否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均将不予考虑.
3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工期 工期为:270 个日历日完成供货、本体安装、指导安装、指导调试、 验收.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第一批货物的交货时间由双方协商, 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合同签订之日起
7 天内,须进行土建提资,并提供土 建提资图纸.
6 投标 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5 份,1 份电子文件(U 盘,须含盖 章版 PDF 投标文件和 WORD 版投标文件各一版). 文字采用 WORD 文档,计算表格采用 EXCEL 文档.
7 质保期 质保期: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如个体设备有更高要求的,遵循 更高要求.
8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肆万元整(RMB:40,000.00).
9 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7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金额为本合同总 价10%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履约担保 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七日内, 即竣工验收经 双方签字后
7 天内保持有效;
2、合同签订后,在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及等额增值税专用 发票,招标人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
20 日内向中标人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 10%的定金.
3、中标人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开箱验收合格,中标人向招标 人提交请款报告及等额增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
20 日 内向中标人支付至该批货物价款的 70%;
4、整体项目通过 72+24 小时运行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冷却塔设备采购项目 第7页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