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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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 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Aluminum Cans Holdings Limited 中国铝罐控股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898) 保宝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经更新上市申请兹提述中国铝罐控股有限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之公告 ( 「该公告」 ) , 内容有关建议分拆并以介绍方式将保宝龙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市.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乃根と捌诨跆趵 XIVA 部、上市规则第

15 项应用指引及第 13.09(2) (a) 条作出. 保宝龙提交经更新上市申请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保宝龙就保宝龙股份以介绍方式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 「上市」 ) 及 买卖向联交所提交申请 ( 「上市申请」 ) .根鲜泄嬖虻 9.03(1) 条,上市申请於二零 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失效. 董事会谨此宣布,保宝龙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就上市向联交所提交经更新上市申 请(「经更新上市申请」 ) .建议分拆拟以分派方式进行. 於建议分拆完成后,本公司将不再保留於保宝龙已发行股本之任何权益,且保宝龙 将不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 保宝龙上市文件之申请版本 (编纂形式) 预期将於联交所网站 (http://www.hkexnews. hk/APP/SEHKAPPMainIndex.htm) 可供阅览及下载.有关建议分拆及上市之进一步 资料 (包括预期时间表) 尚未落实. C

2 C 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经更新上市申请之进 展.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建议分拆须待 (其中包括) 本公司及保宝龙董事会 各自作出最终决定及获联交所批准后,方可作实.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务请注意,概不保证建议分拆将会落实或何时落实.因此,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任何人士如对其处境或任何将予采取之行动 抱有疑问,建议谘询其本身之专业顾问. 承董事会命 中国铝罐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连运增 香港,二零一九年四月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连运增先生、董江雄先生、高秀媚女士及连兴隆先生;

非执行董事为郭 德宏先生;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连达鹏博士、郭杨女士、锺诒杜先生及叶伟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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