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R30273052 | 2016-03-31 |
五、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 项目的性质、 规模、 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 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 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
5 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 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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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 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 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
七、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2019 年2月18 日 抄送:神木市发改局、国土局、林业局、水利局、工贸局、住建局、工商 局, 神木市第二新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奇正环境科技有 限公司,主管市长,本局各领导. 档
(二) 神木市环境保护局
2019 年2月18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