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6-04-03 |
8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业务及财务回顾 收入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我们以本集团自有品牌 「名轩」 在中国不同地区拥有及经营七间 餐厅,分布於上海、北京及青岛,还在大连管理及经营一间餐厅.我们亦在上海及宁波经营 两间餐厅,两间餐厅均为本集团之联营公司.除上述餐厅以外,我们经营的 「名轩食品贸易有 限公司」 ,主要向我们的餐厅提供食品生产服务,并经营海鲜贸易,加工本集团自有品牌 「名轩」 的XO极品蟹粉酱、蟹粉、加工鲍鱼及卤肉等副食品,向本集团的餐厅、零售商店及香港 和上海当地一间超级市场供货.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本集团录得未经审核营业额约人民币19,309,000元, 较去年同期的约人民币28,348,000元减少31.8%.收入减少主要是由於经营餐厅的收入减少约 人民币7,231,000元,乃由於中国政府在二零一三年颁布一系列政策.该等政策亦为提供管理 服务的收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也导致我们所提供服务的餐厅录得亏损. 截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期间,经营餐厅的收入约为人民币18,198,000元,较去年同期 的约人民币25,429,000元减少28.4%;
同时,提供管理服务的收入亦由截至二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