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6-04-03 |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盐山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18 年11 月8日生效日期:2018 年10 月27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河北汇东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盐山县环境保护局认定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 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涉嫌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大气污染物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及《沧州市环境保护 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 中一年内实施违法行为一次的规定.盐山县环境保 护局决定对公司罚款壹拾万元整. 公告编号:2018-034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诚恳接受环保部门的处罚决定,行政罚款已全部缴纳,生产经营未因上述行 政处罚受到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此次行政处罚事件,全力配合环保执法人员的现场检查 工作.同时,公司立即进行全厂范围内相关问题排查,积极制定整改计划并加以 实施,所有安排落实到人.公司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内部管理 意识,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整改情况 公司收到相关整改要求后, 立即将临时挪位的环保设备复原.相关设备目前正常 运转.
五、备查文件目录 《盐山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盐环罚字[2018]40 号) 河北汇东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34 董事会
2018 年11 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