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6-04-04 |
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 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冀证监发【2012】113 号)要求,本公司 董事会及时、认真的对公司承诺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与检查,现将本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简称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承诺 完成 期限 截至目前的 履行情况 超期未履 行的原因 (如未超 期请注明) 解决方案 河北钢铁
一、2010 年换股吸收合并所作承诺
(一)关于土地房产事项的承诺
1、河北省人民政府已于
2008 年8月22 日批复 河北钢铁集团为河北省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机 构,按照国家及河北省土地资产处Z的相关政 策规定,并参考近期河北省其他国有资产授权 经营机构相关经验,河北钢铁集团拟在完善集 团相关国有划拨土地确权手续后,向河北省国 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申请办理土地授权经营.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9 年9月29 日出具了 《关于河北钢铁集团有 限公司所属上市公司涉及土地资产处Z有关问 题的通知》 (冀国资字[2009]151 号) ,对河北钢 铁集团申请并加快办理土地授权经营予以支 持.河北钢铁集团将加快对包括邯钢集团在内 的集团现存土地权属情况统一清查, 并在本次 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加快和河北省国土资源管 理部门的沟通,推进土地授权经营处Z的审批, 无 河北钢铁集团已对 土地权属情况进行 了统一清查,并积极 协调河北省国土资 源管理部门,对国有 划拨土地的租赁手 续进行完善.
2010 年12 月22 日, 河北钢铁集团取得 河北省国土资源厅 出具的《关于河北钢 铁集团有限公司重 组改制首批土地资 产处Z的复函》 (冀 国土资函[2010]1604 号) ,同意将
98 宗原 划拨土地使用权按 未超期 --
2 完善相关国有划拨土地的租赁手续. 原用途授权河北钢 铁集团经营管理,其 中包括本公司邯郸 分公司承租的邯钢 集团
7 宗划拨土地, 面积合计 541,735.39 平方米.公司目前正 在积极推进剩余国 有划拨土地租赁手 续的完善工作 .
2、河北钢铁集团将督促并协助邯钢集团在本次 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年内完善其租赁给邯郸 钢铁的全部土地权属;
督促并协助存续公司在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年内办理完毕承德 钒钛未办证土地的出让土地使用证;
督促并协 助存续公司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年内 办理完毕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未办证房产的房 屋所有权证.如存续公司办理土地和房屋权证 存在资金不足,河北钢铁集团及下属企业将在 履行双方内部审议程序后通过合法方式向存续 公司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用于办理土地和房 屋权证.
2012 年1月25 日 公司一直积极推进 房产权属的完善工 作,截至目前已将相 关房产办证手续上 报管理部门,正在审 批过程中. 河北省政府对公司 土地、房产证照的完 善给予了大力支持. 省政府办公厅于2011 年4月29 日签 署了《关于承诺支持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完善相关证照 的函》 ,表示省政府 将进一步加大协调 力度,同时,在证照 完备之前,要求河北 钢铁集团采取措施, 保证 河北钢铁 有 效行使相关土地和 房产的所有权或使 用权,并且不会因此 增加成本或受到实 质性不利影响,确保 上市公司资产不受 损害,维护中小股东 利益. 因补办房产证涉及的政府部门比较多, 补办程序较为复杂, 所以未能在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年内全部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公司 对尚未取 得所有权 证房产的 实际占有、使用 未受到影 响.公司 将继续大 力推进房 产办证工 作,力争 在省政府 及相关部 门的支持 下,尽早 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