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6-04-04 |
2014 年11 月28 日, 广东中窑窑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或"我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为南阳新大地陶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2014 年12 月16 日,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为: "公司拟为南阳 新大地陶瓷有限公司向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借款 1177.17 万元提供保证金质押担保" .因受银行业贷款额度受限的趋 势影响, 我司合作银行贷款政策发生调整, 为确保我司业务顺利开展, 我司于
2015 年1月30 日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 订了《保证合同》和《保证金质押合同》 ,公司将在近日召开董事会 并提请股东大会补充审议公司为南阳新大地陶瓷有限公司向广东南 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借款
1177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 案. 公司就以上对外担保事项发出提示性公告. 广东中窑窑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