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6-04-05
审批意见: 广东鸿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于龙湖区浦江路

6 号建设电子元器件改扩 建项目.

改扩建后厂区总建筑面积

7084 平方米, 分别位于浦江路

6 号2楼(办 公仓储区) 、4 楼(电容器生产车间)和6楼(电阻生产车间) ,全厂年产陶瓷 /金属化膜电容器

2500 万只,压敏电阻 1.5 亿只. 根据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关于广东鸿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 元器件改扩建项目的初审意见》 (汕环龙函〔2019〕12 号)和市环保技术中心 《关于广东鸿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 技术评估意见》 (汕环技评〔2019〕9 号)的结论,我局原则通过项目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审查,广东鸿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按照报告表内容组织实施. 今后随着城市发展和建设,项目应无条件搬迁. 项目现场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由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负责. (公章) 经办人(签字)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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