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4-07 |
二、 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 , 属于C3670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本) (修正) 》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 理措施(负面清单) (2018年版) 》的有关政策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 制类和淘汰类规定的范围,属于允许类.同时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禁止 使用的落后、淘汰生产设备之列,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新都区发展和改革 局出具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川投资备【2019-510114-36-03-339175】 FGWB-0105号)文对本项目的产业政策符合性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三、 审批承诺制符合性分析
1、与《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承诺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成环发[2018]449号),分析项目与审批承诺制 的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 表1项目与承诺制的符合性分析 序号 成环发 [2018]449号 条件本项目 符合性一实施对象
1 产业园区内按照《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规定应当编制环 本项目属于 成环发[2018]449 号 中附件
2 表格中 的汽车制造类且属于应当编制报告表项目. 符合3境影响报告表的部 分项目 二 实施条件
1 建设单位完成工商 注册 本项目建设单位已经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为91510100MA6C8CDU39 符合2项目地块位于自贸 区、产业园区内 本项目位于 成环发[2018]449 号 中附件
1 表格中 第16 项的新都高新技术产业园. 符合3自贸区和产业园区 已完成规划环评或 跟踪环评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工业集中发展区和工业点布局 落实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05〕52 号)、《关于成 都市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的 批复》(成环建〔2006〕复字
269 号)、《关于成都市 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 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成环建评〔2016〕176 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定新都工业区为省级高新 技术产业园区的批复》(川府函〔2018〕5号). 本项目位于成都市新都区新工大道333号, 新都区 工业集中发展区(工业东区)同意本项目入 驻工业园区;
新都区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评和跟 踪环评批文分别为 (成环建〔2006〕复字
269 号) (成环建评〔2016〕176 号) 符合4项目的环境影响评 价审批权限属于市 级及县级环保行政 主管部门. 审批权限为县级,该项目满足成都市环境影响文件审批 承诺制实施对象要求 符合5不包括关系国家安 全,涉及重大公共 利益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符合6不涉及未批先建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未批先建 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审批承诺制要求,故可执行承诺制.
四、 规划符合性分析
1、与新都区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新都区工业东区新工大道
333 号,租赁成都勤恒投资有限公司
4 号厂房, 法雷奥汽车空调湖北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与成都勤恒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见附件 4) .成都勤恒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了成都市新都 区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新都国用(2011)第2828 号) ,本4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同时,成都市新都区规划管理局以《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 (地字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