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6-04-07 |
2012 年3月13 日,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天鹅"或"本 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308,480,995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8.08%)转来的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恒天"或"集团公司" )下发的《中国 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支持保定天鹅做大做强的指导意见》 ,内容如下: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要求、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恒天集 团战略发展,为了保证新型纤维材料业务板块发展目标的实现,充分利用集团旗 下上市公司资源,集团公司决定采取切实措施支持保定天鹅做大做强,以此带动 新型纤维材料业务板块做大做强.经研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1、集团公司对于保定天鹅的总体定位是:恒天集团新型纤维材料业务板块 的核心运营主体、资产整合平台.
2、集团公司对于保定天鹅的总体要求是:在"十二五"期间,发展成为具 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内新型纤维材料行业领军企业.
3、集团公司全面支持保定天鹅的转型和发展.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的前提下,提供资金、人才、技术、项目、融资担保和资本运作等全方面支 持.
4、集团公司和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在必要情况下担当保定天鹅新业务的 培育平台.考虑到保定天鹅作为上市公司的特殊性,对于暂时不适合但从长远来 看上市公司应该开展的业务或收购的企业, 集团公司和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在 严格遵守相关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前提下先行开展或收购;
然后进行培育,选择 适当时机,以适当方式注入保定天鹅.
5、集团公司和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在履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 东权利的同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行为的相关规定,不侵 害保定天鹅独立性,不损害保定天鹅利益. " 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3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