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6-04-07 |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 关于给予浙江仁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 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 年5月28 日 生效日期:2019 年5月24 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浙江仁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 ,住所地:浙江省义乌市 西城路
192 号良库文创园 B2 栋1-5 号. 储成刚,时任董事长,男,1987 年1月出生. 陈鑫鑫,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男,1988 年12 月出生.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挂牌公司未在
2018 年会计年度的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 公告编号:2019-003 告, 违反了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以下简称 《信 息披露细则》 )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于
2019 年3月25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 《关于对浙江仁者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股转系统发 [2019]455 号) ,挂牌公司未在收到上述决定之日起二个转让日内,在全国股转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公布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情况,违反了《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的 规定. 对于挂牌公司的违规行为,时任挂牌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 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 则(试行) 》 (以下简称《业务规则》 )第1.5 条的相关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 条、第6.2 条、第6.3 条及《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1、给予浙江仁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储成刚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陈鑫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及相关规定,若公司 在2019 年6月30 日 (含
2019 年6月30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若公司在
2019 年6月30 日(含2019 年6月30 日)之前仍无法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公告编号:2019-003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 《业务规则》 《信息披露细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完善治理公司,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合规意识 和风险意识,在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