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6-04-08 |
1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9 年5月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 于对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 (上证公函【2019】0620 号) (以下 简称 问询函 ) , 《问询函》的全文内容如下: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以下简称 《格 式准则第
2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 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在建工程和应收账款 1.年报披露,2018 年期末在建工程账面价值为 7.12 亿元,较上期同比增长 34.41%,主要包括湘潭经 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 3.01 亿元、秦皇岛水厂扩建工程 1.65 亿元、石门自来水工程 1.06 亿元 等.其中石门自来水工程已完工但尚未通水,处于停滞状态;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工程主体 工程已经完工,截止
2018 年末,工程处于设备工艺调试阶段,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和环保验收尚未完成;
秦 皇岛水厂扩建工程已完工,尚未进行环保验收;
汉中市管网改造工程目前处于停工状态.另外
2017 年年 报披露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一期项目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 100.05%,工程进度为 100%.请 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公司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会计政策的
4 项标准,分别对上述主要在建工程项目 是否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详细说明,包括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 几乎不再发生,实体建造工作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等;
(2)说明对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下在建工程转入固 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的判定标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行业惯例,是否存在通过延迟转为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核算进行盈余管理的情形;
(3)汉中市管网改造工程目前处于停工状态的具体原因, 证券代码:600187 证券简称:国中水务 编号:临2019-048
2 本期对其进行减值测试的具体情况,以及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和合理性;
(4)逐项说明期末对主要在建 工程项目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的具体情况,说明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披露,2018 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2.92 亿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
500 万元以上的来自
10 家单位的应收账款均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由 0.5%至50%不等, 本期共计提坏账准备 428.16 万元, 平均计提比例为 1.73%. 另外应收河口蓝色经济产业园服务中心款项为污水处理费 1.17 亿元, 该笔应收款 项存在争议事项,公司已提出仲裁申请,但本期计提比例为 0.5%.请公司补充披露: (1)上述
10 家单位 的应收账款账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确定具体依据及是否具有一致性,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