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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6660920 张宁
13181277991 10.5 信息公示 10.5.1 投标人信息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信息(涉密的除外)均可在枣庄市建 设工程诚信库中公开查询,不再单独公示. 10.5.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没有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自收到评标 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为
3 日. 10.5.3 中标人公示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公示中标人名单,公示期 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10.6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 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 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 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 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7.1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支付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 招标代理费(或收费标准)为:执行国家发改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 发改办价格[2003]
857 号文件以及发改价 格[2011]
534 号文件规定. 10.7.2 交易服务费 交易服务费(或收费标准)为:/ 10.8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 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 和 工程量清单 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 发包人 和 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 段应当分别按 招标人 和 投标人 进行理解. 10.9 监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 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10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 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 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 顺序解释;
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 者为准;
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 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1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报价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2016 年《山东省市政工 程消耗量定额》 ,2016 年《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人工费为
85 元/工日,2017 年《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主要材料价格参照本地市场价计算,其他 材料价格执行
2017 年《山东省市政工程价目表》中的材料价格.
2、报价涵盖:投标人在报价中所报单价及总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 费、管理费、利润、技术和非技术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及项目实施 期间可能发生的相关风险费用.工程量清单如有遗漏或数量差异,投标人可在答疑中提出. 本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量的描述不能成为今后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索赔依据.
3、中标单价不予调整,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
4、质保期:1 年.
5、所有资格、加分项证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出的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 息库中录入信息为准,否则不予认可.无需另备原件.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