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 2016-04-11 |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 《北 京嘉华汇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5月20 日14:00.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9-014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5月15 日, 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 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 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胡平、吕由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
9 号金隅嘉华大厦 B 座712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二)审议《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8 年年度报 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汇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股转公司网站上披露的: 《嘉华汇诚: 公告编号:2019-014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2) ;
《嘉华汇诚: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3) ;
(三)审议《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根据 《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将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 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 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发展需要,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七) 审议 《公司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为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在
2018 年度的 合作中认真尽职, 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 熟悉公司业务, 公告编号:2019-014 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鉴于双方良好的合作,现拟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