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6-04-11 |
一、交易概况
(一) 基本情况 交易事项: 北京醉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醉 纯科技 )以490,000 元的价格出让北京艾尔沃特商贸有限公司(下称 艾尔沃特 ) 股权, 公司原持有艾尔沃特 100%股权, 交易完成后, 保留艾尔沃特 51%的股权和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变.
交易出让方:醉纯科技 交易受让方:糜强 交易标的:北京艾尔沃特商贸有限公司 49%股权 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0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且购买、 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 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之规 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 买的资产为股权的, 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 的, 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 为准, 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 为准;
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 其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 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
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 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根据北京信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宏审字〔2018〕
1030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7 年12 月31 日,艾尔沃特净资产为- 2,414,234.55 元,49.0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为-1,182,974.93 元.艾 尔沃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向糜强出售 49.00%股权后, 没有丧失 对艾尔沃特的控制权,本次收购股权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 权的账面价值-1,182,974.93 元为准.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公 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20,460,778.03 元, 本次出售资产不足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 50.00%且不足 30.00%.因此既不达 到资产总额标准,也不达到资产净额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公告编号:2018-003
(二) 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5 票通过,0 票 否决,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 2018-001 号《北京醉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三)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