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6-04-11 |
第二章 市场概述
第一节 市场体系 第八条 蒙西电力市场采用中长期交易为主, 现货交易为补充的 市场架构. 第九条 在中长期合同电量日分解的基础上, 开展现货电能量交 易,确保中长期交易合同的物理执行,同时通过现货交易形成市场化 的电量电力平衡机制,提升运行效率. 第十条 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包括电力直接交易、 跨省跨区交易和 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 中长期电能量交易标的包括基数电量和市场电 ―
5 ― 量. 第十一条 现货电能量交易包括日前电能量交易、日内电能量 交易和实时电能量交易,本规则中简称 日前交易、日内交易和实时 交易 . 第十二条 蒙西电力市场辅助服务交易包括电网调频、调压、 备用等辅助运行相关的交易.市场初期暂不开展辅助服务交易.
第二节 交易周期和模式 第十三条 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包括多年、年度、季度、月度等 日以上周期的交易, 现货电能量交易以日前、 日内和实时为周期开展. 第十四条 中长期电能量交易主要采用协商、竞价、挂牌等交 易模式,形成双边电能量交易结果. 第十五条 现货电能量交易主要采用集中申报、统一出清的方 式开展,通过优化计算得到机组开机组合、分时发电出力曲线以及分 时电价. 第十六条 市场主体之间自愿协商交易电量(电力) 、电价,签 订意向协议后,通过技术支持系统成交确认,经安全校核后形成交易 结果. 第十七条 市场主体通过技术支持系统申报电量 (电力) 、 电价, 按 一一撮合 或 边际出清 原则形成满足安全约束的市场出清结果. 第十八条 市场主体将需求电量(电力)或可供电量(电力) 的数量、价格等信息对外发布,由符合摘牌要求的一方提出接受要约 申请,按出清规则形成满足安全约束的市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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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价格机制 第十九条 中长期交易和现货交易实行单一电量电价. 第二十条 中长期电能量交易通过协商、竞价和挂牌等方式确 定成交电能量价格. 第二十一条 现货电能量市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形成分时区域 电价(或分时节点电价)作为市场电能量价格.市场运行初期以全网 统一分时电价作为过渡. 第二十二条 为避免市场操纵及恶性竞争,保护市场主体合理利 益,市场运行初期对部分交易品种实施限价管理.限价幅度及要求由 自治区电力市场主管部门会同华北能源监管局发布执行. 第二十三条 发电企业(机组)的基数合同电量执行自治区价格 主管部门核定的上网电价, 市场交易电量执行市场形成的电能量价格.
第三章 市场成员
第一节 成员定义 第二十四条 蒙西电力市场成员包括市场主体、电网企业和市场 运营机构. 第二十五条 市场主体包括经核准、注册进入蒙西电力市场的各 类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含拥有配电业务的售电公司) . 第二十六条 电网企业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 内蒙古电力公司 ) . 第二十七条 市场运营机构包括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电力交易机构 )和内蒙古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 ―
7 ― 称 电力调度机构 ) . 第二十八条 市场管理委员会由市场主体、电网企业和独立专家 组成.
第二节 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市场成员的一般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