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6-04-23 |
01 政策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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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 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 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 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额度及用途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 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
年度学 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 标准总和确定;
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 8000元确定.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申请 贷款额度上限为12000元,其他规定同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利率如何确定?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 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6 5 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 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 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 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 期限不延长.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享受哪些便利? 属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学生,可以直接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 贷手续,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1 02 申请条件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 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 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 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 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 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 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国籍 学籍 户籍 信用 家庭情况 其他
2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哪些条件?
3 1.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无年龄限制);
2. 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 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 借款人;
3.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 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 以上,60周岁以下;
续贷时,如未更换共同借款人,可适当放 宽年龄限制;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 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与借款 学生 的关系 户籍 年龄 其他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 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 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 上传申贷材料. 3.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 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 据申办贷款. 4. 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 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5. 温馨提示 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 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