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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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mail protected] 3.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 保机构. 需要落实的 政府采购政 策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 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 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人和产品制造商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和产品制 造商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 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 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 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8 任. 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 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 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 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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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网上登记的代 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3.2 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从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 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 写明.但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 手续.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 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3.6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如投标人所投产 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4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