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6-04-29 |
2011 年5月和
2012 年8月支付租金三万元 (附 凭证)共计六万元,作为
2011 年8月至
2012 年8月和
2012 年8月至
2013 年8月的租金.因2013 年下半年我县进行复 兴路东段拆迁改造(附公告),中山路
114 号属拆迁范围, 可视为协议自然终止,乙方也不再付租金.实际上黄氏源流 研究会的租金(包含
2013 年的
1 月―8 月)已全部付清.以 上内容已向县委巡察一组汇报并同意免于整改. 中共云霄县二轻联社支部委员会
2018 年1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