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6-04-29 |
10 5.3 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无未采纳意见. 6.报批前公开情况 由于报批前公开环节尚未开始,故不包括本章内容. 7.其它 我司已对报纸登报情况及公众意见表进行存档备查.
11 8 诚信承诺 诚信承诺书 我司已按照《办法》要求,在屏南中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醇烃 复合燃料调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开展了公众参与工 作,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充分采纳了公众提出的与环境相关的合理意 见,对未采纳的意见按要求进行了说明,并按照要求编制了公众参与 说明. 我单位承诺,本次提交的《屏南中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醇烃复 合燃料调和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参与说明》内容客观、真实,未包 含依法不得公开的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 如存在弄虚作假、 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屏南中源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单位:屏南中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承诺时间:2019 年5月15 日12
9 调查结论 我司于
2017 年3月20 日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 屏 南中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醇烃复合燃料调和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因 项目产品方案及项目总平布局调整, 我司于
2018 年12 月初才确定项目产品方案 和项目建设方案.本项目首次公示采用网络公示,屏南县政府网站(政府网站) 作为网络公示载体,公示时间为
2019 年1月4日~1 月14 日,网址为:详见屏 南县政府网站网址查询(http://www.pingnan.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fggzh gf/qt/201901/t20190104_105708.htm) .我司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于2019 年1月15 日在屏南县政府网站(ht tp://www.pingnan.gov.cn/xxgk/zdjsxm/xmjbxx/201901/t20190116_106504.htm) 发布 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同时进行了现场公示和闽东日报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在走访 过程中项目周边还提出希望我司全面落实环保措施,尽可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及时处理好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不要乱扔垃圾.加强生产废物回收处置,不 要乱扔垃圾,保护项目营运期环境,不要乱排放污水. . 对于项目建成的环境问题, 我司高度重视,并承诺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 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将项目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我司将加强对当地 群众的宣传、沟通和交流,使群众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对地方社会经济的重大 意义、以及地方政府维护公众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的决心有所了解,以消除 公众的疑惑,取得更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接受当地公众的监督.
13 附件
1 首次公示 屏南中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醇烃复合燃料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信息 发布时间:2019-01-04 09:54 点击数:239 来源:屏南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显示: 大中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醇烃复合燃料生产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屏南县工业集中区洋中组团(S202 省道旁) 项目概况:屏南中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醇烃复合燃料生产项目,项目建设用地面积
21061 平方米(合31.6 亩),项目总投资 1.08 亿.项目年生产销售醇烃复合燃料 10.8 万吨, 日生产销售
300 吨,产品主要用于工业燃料.项目施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