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 2016-04-30 |
1 ― 主动公开 南汽车推广办〔2016〕1 号 佛山市南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
2015 年度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国家 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
2015 年度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国家奖 励资金使用方案》业经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同意,现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区推 广办反映. 南海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16 年1月4日(联系人:林和盛,联系
电话:86398013) ―
2 ― 佛山市南海区
2015 年度新能源汽车充换电 设施配套国家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为提高企业投资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的积极性、 促进新能源 汽车推广应用,佛山市下达我区
2015 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 应用专项资金(充换电设施配套国家奖励资金)285.9 万元.按 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特制定我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国 家奖励资金使用方案.
一、奖励范围及条件 充换电设施配套国家奖励资金用于奖励满足国家通用性标 准要求的对公众开放服务(含公交领域)的充换电设施,且必须 满足以下条件:
(一)充换电设施必须在南海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合法安装, 且保证可以正常使用.
(二)充换电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充电设备、接口、安全等相 关指标.
(三)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必须完备相关报批手续.
(四)2014-2015 年建设的充换电设施.
二、奖励资金额度分配
2015 年度奖励资金分为两部分,分别用于奖励充电桩(机) 建设和配电设施(新增)建设,各为 142.95 万元. ―
3 ―
三、奖励金额计算方法
(一)配电设施(新增)奖励资金计算方法 (142.95 万元/2015 年度全区充电桩(机)配电变压器申报 总量 kVA)*申请单位经核查的
2015 年度充电(机)配电变压器 容量 kVA
(二)充电桩(机)奖励资金计算方法 (142.95 万元/总申报容量 kW)*申请单位经核查容量 kW
四、奖励资金的申请和拨付
(一) 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必须在南海区发改部门进行项目 立项、到相关部门报批,并于开工前报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推广办")登记.
(二)申请单位向区推广办提交充换电设施奖励资金申请, 其中包括以下材料: 1.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奖励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所有充换电设施的照片打印版. 以上材料一式
3 份,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奖励资金申请流程: 1.提交奖励资金申请材料.企业将申请材料于
2016 年2月29 日前递交到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产业促进科. ―
4 ― 2.材料审核.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区交通运输 局和区供电局联合组成核查组对充电站配套设施和充电桩(机) 建设情况现场核查,并协同区财政局进行材料审核,
15 个工作 日内出审核结果. 3.奖励资金的拨付. 审核结果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发改) 在其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发展规划和统计 局(发改)提交完整的、审核通过的拨款申请材料,区财政局在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直接支付方式将奖励资金拨付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