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6-04-30 |
201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阳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阳光发电")与山西耀光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耀光 煤电")续签《2*200MW机组辅助生产系统运行技术服务合同》.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将增加公司其它业务收入,关联 交易定价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利益.
一、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二一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二一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案》 ,公司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对2012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其中预计与耀光煤电 发生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150 万元.为增加公司其它业务收入,有利于
2 发挥阳光发电现有管理团队优势和技术服务潜力,阳光发电和耀光煤 电续签《2*200MW 机组辅助生产系统运行技术服务合同》 ,预计增加金 额8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耀光煤电注册资本: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常代有;
注册地 址:晋中市平遥县朱坑乡西善信村;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 范围:发电工程的技术咨询;
电力生产管理及电力营销服务;
建筑材 料、金属材料、电力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采购、开发和销售. 耀光煤电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 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耀光煤电 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以原技术服务承包费为基础参照市场价格确 定.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利益.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将增加公司其它业务收入,有利于发挥阳光发电现 有管理团队优势和技术服务潜力,树立市场形象;
不会对公司的独立 性、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 的意见
3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为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往来,将增加公司其它业务收入,有利 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
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不会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均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 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增加二一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独立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