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4-30 |
2004 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任副研究员、研究员.1998 年至
2004 年在中国 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 年6月-2005 年7月任国家检察 官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教授.2005 年9月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 授、博士生导师.张先生同时还担任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西 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述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