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6-05-02 |
2、 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协议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当及 时通知另一方, 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双方应采取合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 大.
八、知识产权
1、 乙方需以乙方自己的名义售卖相关旅游产品,不得以任何名义冒用甲方或者 使用与 途牛 任何相关的字样、商标、品牌、logo 等进行旅游产品的售卖, 否则乙方构成严重违约. 甲方有权没收已收款项并立即解除协议,同时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2、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双方在使用对方授权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 域名和网站时, 应当完全单独为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 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
双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 其他任何方面使用对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并 获得对方的书面许可后方可进行;
否则一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 协议, 且由另一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3、双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对方所拥有的商 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对方互联网网页或者 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
4、 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双方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包括 但不限于与对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双方业 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由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另一方 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
5、 为保证双方友好合作,任何一方不得在各自(及其他)媒体和网站或通过其 他方式对对方进行不客观的负面报道.如有发生,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并保 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九、 禁止贿赂
1、 甲、乙双方保证不向另一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的雇员或管理、工 作人员,直接或间接,在账外暗中支付任何佣金、报酬或给予回扣,或者提供任 何礼品或款待, 亦不向另一方及与本合作有关的任何第三方雇员或管理、工作人 员就上述事项达成任何安排.若一方违反了本条规定,则视为严重违约.守约方 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合同, 同时保留依法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 的权利,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守约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 如果发生甲方人员向乙方索要礼品、款待、佣金、报酬或给予回扣情况时, 乙方有义务通过以下举报途径向甲方内部监督部门进行举报: (举报
电话: 4007975000) .
十、反舞弊相关条款: 虚假交易行为是指分销商在笛风云平台系统(笛风云网站、APP等客户端等)上 通过自有账户、下属公司、母公司的员工账户、虚假注册账户、第三方账户等与 分销商身份有关联的账户购买同为供应商身份在途牛系统或笛风云系统提供的 产品进行交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 (1)乙方利用虚拟甲乙、虚拟验证、自买自卖、伪造网络用户真实消费、体验、 刷单等违反甲方网站操作规则、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通过平台进行开展虚假交易或出现虚假购买的行为;
(3)乙方利用其同为分销商和供应商的便利条件通过甲方网站下单并支付,但 未发生真实出游或使用的交易行为. 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上述约定之一的,或者其他违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