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6-05-05 |
2 个工作日内审核预申请信息,根据审核结果发出《申请 受理通知》或《预申请问题通知》.认证委托人收到《预申请问题通知》后, 将改进情况反馈给认证机构.对于仍不符合受理要求的申请,认证机构再次发 出《预申请问题通知》. 6.2 申请资料 认证委托人根据认证机构发出《需提交的资料》通知的内容提交资料,与 检测相关的资料可以直接提交给检测机构.具体清单如下: 序号 资料名称 适用情况
1 认证委托人、生产者(制造商) 、生产企 首次申请的认证委托人、 生产者 (制造
3 序号 资料名称 适用情况 业工商注册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 证明性文件 商) 、生产企业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
2 认证申请书 所有申请
3 工厂信息表 首次申请的生产企业或相关信息发生 变化时
4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自我评估报告 首次申请的生产企业或相关信息发生 变化时
5 CB 测试证书,CB 测试报告 申请产品有有效的 CB 证书时
6 生产者 (制造商) 与生产企业不一致时提 供双方签字/盖章的委托加工协议 OEM、ODM 模式申请
7 销售者和生产者(制造商) ,进口商和生 产者(制造商)合同 认证委托人为销售者、 进口商时 (包括 OEM、ODM 模式)
8 产品电气原理图(电源部分) 首次申请或涉及产品结构变更时(Ⅲ 设备除外)
9 中文使用说明书 首次申请时提交
10 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 首次申请或涉及铭牌和警告标记变更 时11 关键元器件及材料清单 首次申请或关键元器件及材料变更时
12 其他需要的文件 必要时 6.3 资料审核 认证机构一般情况下在
2 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并向认证委托人发送 《资料审核结果通知》.认证机构妥善管理认证委托人提交的资料,并保存在 档案室,保存期限至证书失效后五年. 6.4 实施安排 认证机构在资料审核完成后与认证委托人约定认证实施方案.认证方案至 少包括如下内容: (1) 单元划分结果;
(2) 明确是否需要型式试验;
(3) 明确型式试验样品及送样数量,检测标准及检测机构;
(4) 明确是否需要工厂检查;
(5) 明确认证机构项目管理工程师的联系方式;
(6) 预计认证周期;
(7) 预计认证费用;
4 (8) 明确认证模式.
7 认证实施 7.1 型式试验 7.1.1 型式试验方案 认证委托人确认认证实施方案后,认证机构一般情况下在
1 个工作日内将 明确送检样品的要求、送样数量、检测依据标准、送样检测实验室、联系人和 地址信息,并发送给认证委托人. 7.1.2 型式试验样品要求 认证单元只有一个型号时,选取该型号为型式试验样品.认证单元有多型号 时,选取型式试验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样品选择功率最大、电压范围最广、 电压最高、电流最大的产品,并尽可能覆盖所有型号的安全和电磁兼容要求. 不能覆盖时,应选取其他型号样品补充差异试验.送样数量为
2 台. 相同生产者(制造商)、不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或不同生产者(制 造商)、相同生产企业生产的相同产品,可考虑仅在一个认证单元的样品进行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样品通常由认证委托人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送/寄到检测机构,必 要时,认证机构也可以安排抽样. 样品运送或邮寄时应采用保护措施, 防止运送或邮寄过程中样品发生冲击、 碰撞、浸水的异常情况造成样品损坏.邮寄样品时按照《送样通知》中的地址、 邮政编码、收件人填写邮寄单,保证样品准确送达检测机构.对于境外样品, 邮寄时,样品的收件人填写办理入关手续单位.办理入关手续单位可由认证委 托人自行选择.如果认证委托人放弃自行选择时,可委托认证机构办理入关手 续,一般情况下办理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