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6-05-11 |
2019 年度"津银理财-聚富计划
172 期"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产品名称 聚富计划
172 期 产品币种类型及流动性 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封闭型 产品编号 2019jf172 产品登记编码 C1080319000541 可登陆中国理财网 www.chinawealth.com.cn 查询 产品风险等级及适合客户 本产品内部评价为中低风险级别.适合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客户认购. 产品规模 及认购起点 产品规模以募集期(认购期)内实际募集的资金为准. 产品认购起点最低人民币
1 万元,以1000 元整数倍递增. 产品期限 募集期
2019 年4月13 日―2019 年4月17 日 产品起息日
2019 年4月18 日 产品到期日
2020 年4月16 日 理财期限
364 天【自预期收益起始日(含)至到期日(不含)期间,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 行提前终止条款. 】 银行工作日 产品起息日至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之间的,中国规定的法定工作日. 清算期 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至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之间, 最迟不超过两个银行工作日. 计息说明及方式 产品在募集期内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结息,产品在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 本产品预期收益=理财本金*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投资对象、 投资范围、 投资团队 本产品资金投向及投资范围为:现金、存款占比 10%;
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契 约型基金以及高信用等级债券(其中短期融资券评级不低于 A-1,其他债券评级不低于 AA)等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占比 90%,以上投资比例可在【-10%,10%】区间内浮动.投资团队为:天津银行.银行有权根 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投资者利益且根据约定提前公告的情况下,对本理财计划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 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投资者对此无异议且同意在上述情况下继续持有本理财计划. 相关税费 销售手续费年化费率:0.156%,固定资管费年化费率:0.00%,托管费年化费率:0.008%,按日计提.当 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超过产品最高年化预期收益率时,超过的部分作为银行收取的资管费或销售费.根 据国家法律法规、天津银行制度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 于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等)由理财产品承担,由天津银行予以缴纳.前述税费具体的计算、提取及 缴纳,由天津银行按照应税行为发生时有效的相关税收法规确定.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为扣除增值税及 附加税费的收益.投资人取得理财收益产生的纳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所得税等,如有) ,由投 资人自行缴纳,天津银行不承担代扣代缴义务,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质押条款 依据天津银行相关理财产品质押管理办法执行. 理财本金、 收益测算、 支付 1.根据市场当前收益率情况及我行产品运作能力测算,产品可能达到的最高年化收益率为 3.42%;
(已扣 除我行收取的全部费用) . 2.本金:我行在本理财产品清算结束后按照实际运作情况一次性返还投资者. 3.收益测算示例(测算结果精确到分位) :10000x3.42%x364/365=341.06(元) 测算收益采用假设数据计算,不作为最终收益的计算依据,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客户所能获 得的最终收益以天津银行实际支付为准. 撤单条款 在实际募集结束日当天闭市后不允许撤单,闭市时间为 17:00:00. 销售及管理 销售渠道 天津银行网点、网银、手机银行客户端 资产管理人 天津银行 资产托管人 宁波银行 流动性安排 本产品投资期内,客户无权提前终止本产品.如出现以下情况,天津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 产品: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