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5-14 |
2014 年1月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与重庆一能燃具有限公司、重庆适时燃具公司及成 都华帝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达成签署意向的《2014-2015 年度经销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相关资料 进行审阅,并对
2013 年1-12 月公司与重庆一能的交易情况、营销政策以及重庆一能、重庆 适时及成都华帝提交的
2013 年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进行了核查,在此基础上,全体独立董 事询问公司
2013 年经销相关事项,通过对比和分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
2014 年1月1日-2015 年2月28 日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给予认可.
据此独立董事对公司与重庆一能(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作出如下事 前认可说明:
1、公司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经销商之间的
2014 年1月1日-2015 年2月28 日 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为双方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产品经销业务,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满足公 司利益的需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出现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认为公司
2014 年1月1日-2015 年2月28 日拟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交易程序合法,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将《关于与重庆一能燃具有 限公司(含重庆适时和成都华帝)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 蓝海林、赵述强、李洪峰、王雪峰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4 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