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6-05-23 |
5 划的通知(宁政文〔2016〕127 号) 》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具 体范围细化到村,按期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 和养殖专业户. 基于上述文件及有关要求,福安市亟需出台《福安市畜禽养殖禁 养区划定方案》 .2010 年,福安市人民政府已印发《关于批转实施福 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 禁建区划定方案的通知》 (安政文[2010]19 号) , 因该划定方案中 两禁区 未细化到村, 无法更好指导当前畜禽养殖发 展布局,现已废止执行.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18]24 号) ,由市农业局负责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按照现有规 范要求,编制福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报市政府研究审定.
2018 年9月,由福安市农业局和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 司于共同组建《福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编制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中华 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 《水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 南》要求和我市实际,起草编制《福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 划定福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和可养区范围.
2018 年11 月15 日,编制组完成《福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 方案》 (征求意见稿), 并征求了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意见建议.
2018 年11 月27 日,根据福安市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市农业局在福安市 人民政府会议中心组织召开了《福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审 查会, 参加会议的有福安市环保局、 林业局、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6 国土资源局、海洋与渔业局、交通局、水利局、旅游事业局、文化体 育新闻出版局、 教育局、 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等部门的代表以及应 邀的
3 名专家共
41 人,并形成了审查意见.根据审查意见,编制组 对报告书进行了认真的修改和补充,最终修订完成《福安市畜禽养殖 禁养区划定方案》 .
2 划定目的和意义 福安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为福安市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 作提供指导依据,有利于优化调整畜牧业生产布局,减轻畜禽养殖业 污染,满足畜禽养殖防疫条件,保护饮用水源、城镇居民区等敏感目 标,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福安市畜禽养 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3 划定依据 3.1 相关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 年1月1日施行;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1月1日施行;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18 年1月1日施行;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16 年11 月7日修订;
⑸《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 ,2012 年3月29 日修订施行;
⑹《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2012 年2月1日施行;
7 ⑺《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 ,2016 年9月30 日施行;
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2014 年1月1日修订施行;
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01 年3月20 日施行;
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15 年4月24 日修订施行;
⑾《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 ,2010 年5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