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6-05-25 |
近年来公司一直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战略及合肥市新能 源汽车产业规划,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研发及产业化推广,根据《关于继续开展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财建【2013】551 号)的规定,近期公司收 到合肥市财政转拨付的部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补助款 7,282 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相关规定,该笔政府补助公司认 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 果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6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