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6-05-30

其他 季节不超过 2℃ 无机氮 (以N计) ≤0.40mg/L COD ≤4mg/L BOD5 ≤4mg/L DO >

4mg/L 悬浮物质 人为增加的量≤100mg/L 环境空气 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 二级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 60μg/m3 项目所在 区域的 大气环境 日平均 150μg/m3 小时平均 500μg/m3 二氧化氮 NO2 年平均 40μg/m3 日平均 80μg/m3 小时平均 200μg/m3 总悬浮颗粒物 TSP 年平均 200μg/m3 日平均 300μg/m3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平均 70μg/m3 日平均 150μ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详解》 非甲烷总烃 一次浓度 2.0mg/m3 声环境 GB3096-2008 《声环境质量标准》

2 类 等效声级 昼间 60dB(A)、 夜间 50dB(A) 评价区域 声环境 4a 类 等效声级 昼间 70dB(A)、 夜间 55dB(A) 北面声环境

6 3.2 污染物排放标准 3.2.1 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所在区域废水规划进入污水处理厂,项目产生的废水自行处理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龙海市污水处理 厂统一治理,废水经过处理至达标后最终排入九龙江南港.龙海市污水处理厂的尾水 排放执行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 B 标准.废水 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见表 3-2. 表3-2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相关标准(摘录) 级别 pH CODCr BOD5 SS NH3-N 动植物油 三级标准 6-9 500mg/L 300mg/L 400mg/L ― 100mg/L 表3-3 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级别 pH COD BOD5 SS NH3-N 一级 B 标准 6-9 60mg/L 20mg/L 20mg/L 8mg/L 3.2.2 废气排放标准 运营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粉尘废气排放执行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及第 7.4 规定:新污染源的排气筒高度一般不低于 15m, 若某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 15m 时,其排放速率标准值按外推 7.3 的外推计算结 果再严格 50执行.项目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装置集中收集后通过 8m 排气筒高空 排放,经计算项目非甲烷总烃废气允许最高排放速率为 1.42kg/h.项目废气排放标准 见表 3-4. 表3-4 项目废气排放标准一览表(摘录) 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 排气筒高度 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非甲烷总烃

120 8 1.42 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 4.0 颗粒物

120 15 3.5 1.0 3.2.3 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东面、西面及南面厂界噪声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2 类标准;

北面厂界噪声执行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4 类标准,见表 3-5.

7 表3-5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 dB(A) (摘录) 类别昼间夜间260

50 4

70 55 3.2.4 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执行 GB1859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 控制标准》及修改单(2013 年第

36 号)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四、建设违规项目环保备案条件分析 4.1 选址布局 龙海市瑞成塑料制品厂塑料制品加工项目位于龙海市颜厝镇巧山工业区,该区 域目前已发展为以加工业为主的工业、商业、居住混杂区.项目厂区北面为沿街商 业店面,南面为漳州市闽成玉米开发有限公司,西面为漳州市凌峰茶具有限公司, 东面为他人车床加工厂.周边环境敏感点为东面约 85m 处的巧山村委会.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 非甲烷总烃废气、 生产噪声、 生产固废, 粉尘废气为无组织排放,根据 4.9 环境防护距离 分析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外不需 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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