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6-06-01 |
阁下如已将名下慧聪网有限公司股份全部售出或转让,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送交买主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股票经纪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转交买主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通函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之要约或邀请. HC INTERNATIONAL, INC. 慧聪网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80) 主要交易有关认购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仅供识别本封面页所用词汇具有本通函「释 义」 一节所载涵义. 董事会函件载於本通函第4至15 页.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二日(星 期一) 下午四时正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东路9号京仪科技大厦B座 (邮编:100098) 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载於本通函第356至357页.届时将提呈普通决议案以批准(其 中包括) 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随本通函附奉.无论 阁下是否有意出席股东特别大会, 务请按照随附股东特别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所印备指示填妥该表格,并尽快但於任何情况下不得迟於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 情况而定) 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 号合和中心17 楼1712C1716室.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特别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表决. C i C 目录页次释义1董事会函件.4 附录一-本集团之财务资料16 附录二-呼和浩特金谷之财务资料18 附录三-呼和浩特金谷之管理层讨论和分析.328 附录四-本集团之未经审核备考财务资料.339 附录五-一般资料346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356 C
1 C 释义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收购事项」 指根瞎悍接胪醴锓锼┝⑷掌谖阋晃迥昶咴露罩蚵粜,认购方收购19,300,000 股呼和浩特金谷股份,相当於呼和浩特金谷当时已发行股本约2.49%,有关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之公布「调 整」 指倘根贾ㄒ樵鲎始昂艉秃铺亟鸸戎浞⒆钪丈凫500,000,000 股呼和浩特金谷股份,本公司将认购该等数目之股份,致使其连同本公司持有之19,300,000股呼和浩特金谷股份,相当於不多於呼和浩特金谷已发行股本之10% (经呼和浩特金谷根挤⑿屑芭浞⒅导使煞菔坷┐) 「该公布」 指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有关(其 中包括) 认购事项之公布「批 准」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批准,,
增资已获批准「董 事会」 指董事会「增 资」 指 呼和浩特金谷根冀ㄒ樵鲎始芭浞500,000,000 股股份「本 公司」 指慧聪网有限公司*,一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完 成日期」 指认购协议之先决条件达成后10个营业日内由认购方与呼和浩特金谷厘定之日期C2C释义「代 价」 指人民币325,984,599 元 (可 予调整) ,即认购方就认购事项应付之总认购价「董 事」 指本公司董事「股 东特别大会」 指本公司将召开之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本 集团」 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港 元」 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呼 和浩特金谷」 指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之股份公司「呼 和浩特金谷集团」 指呼和浩特金谷及其附属公司「香 港」 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最 后可行日期」 指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即本通函付印前就确定本通函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上 市规则」 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中 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人 民币」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第 二份补充协议」 指认购方与呼和浩特金谷就延长达成认购协议项下所有先决条件之日期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之认购协议之第二份补充协议「证 券及期货条例」 指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C3C释义「股 份」 指本公司股份「股 东」 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面值0.10 港元普通股之持有人「联 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认 购方」 指北京慧聪互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於中国注册成立之公司及为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认 购事项」 指由认购方根瞎盒榘疵抗扇瞎杭劢ㄒ槿瞎108,661,533 股认购股份(可 予调整) 「认购协议」 指认购方与呼和浩特金谷就认购事项所订立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七日及经补充协议及第二份补充协议补充之有条件认购协议「认 购价」 指每股认购股份人民币3元 「认购股份」 指认购方根瞎盒榻ㄒ槿瞎褐108,661,533股 (可 予调整) 呼和浩特金谷股份「补 充协议」 指认购方与呼和浩特金谷就延长达成认购协议项下所有先决条件之日期订立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六月三十日之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指百分比*仅供识别C4C董事会函件HC INTERNATIONAL, INC. 慧聪网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80) 执行董事: 郭凡生先生(主 席) 郭江先生(行 政总裁) Lee Wee Ong先生非执行董事: 李建光先生郭为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克先生项兵先生张天伟先生注册办事处: 4th Floor One Capital Place P.O. Bo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