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6-06-01 |
2017 年10 月1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要求,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部门 备案后,本基金管理人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修订 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
2018 年3月31 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请参阅本基金管 理人于
2018 年3月31 日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 日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发布的公告.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9 年3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如无其他特别说明,本招募说明书其他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9 年4月15 日.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9 年第
1 号) 目录第一部分 绪言1第二部分 释义2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19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与基金合同生效
46 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47 第八部分 基金的投资
57 第九部分 基金的业绩
71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73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74 第十二部分 基金收益与分配
79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81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84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85 第十六部分 风险揭示
91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94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96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1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24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26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128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129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9 年第
1 号)
1 第一部分 绪言《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东方睿 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其他与本基金相关的涉及 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 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资者自依 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 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作 为基金合同当事人并不以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为必要条件.基金合同当事人按 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2019 年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