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6-06-02 |
11 何责任. 8.4 响应文件的提交 8.4.1 供应商须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逾期则不予受 理. 8.4.2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不再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9、磋商保证金 9.1 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
5 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此投标保 证金是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9.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只受理电汇或网上银行转 账,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拒绝个人或其它任何形式转账或 交纳现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回. 注: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入前附表第
5 项规定的账户,请将银 行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代理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并电话通知.开标 时需带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及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同其他证件原件一起递交 给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备资格后审. 9.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 予以拒绝. 9.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 还. 9.5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原件送达临朐县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并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退还 9.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并没收其保证金,已成 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9.6.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9.6.2 成交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