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6-06-07 |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 号,2015.1.1 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 2018.12.29 修正);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1 实施);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2017.1.1 实施);
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及修改单(环保部令第
44 号,2017.9.1 实施,2018.4.28 修改);
6、青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7、青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提供的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三、项目可行性分析
1、选址可行性 本项目位于青州市黄楼街道南霍陵村,利用自有土地进行建设建设,项目所在区东 临、西临、北临均为农田,南临花都大道.项目所在区域内环境质量总体优良.选址范 围内无矿床、文物古迹和军事设施,没有各类列入国家保护目录的动植物资源,没有风 景名胜古迹等环境敏感点,不影响交通运输和周边地块的防洪排涝. 该地址基础配套设施齐全,交通运输、通讯便利,符合规划建设用地要求,适宜此 项目建设. 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 1.
2、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
4 - 按照生产工艺和流程要求,本项目平面布局紧凑,合理利用场地,以节约用地,满 足生产和公用设施的要求.本项目平面布置详见附图 2.
3、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修正)》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项目,因此属于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 本项目位于青州市黄楼街道南霍陵村.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要求.
4、环保政策符合性 与环环评[2016]150 号文符合性分析: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本项目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 线区内,本项目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关系图见附图 5.根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监 测结果, 区域环境质量尚未达到底线要求, 有足够的环境容量;
项目年用水量仅 379.5m3 , 不会对当地水资源储量造成重大影响;
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修正),该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或限制类范围,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本项目建设满足《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 环评[2016]150 号)中关于 三线一单 的要求.
四、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概况 该项目利用自有土地进行建设,占地面积 8184.6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9.44 平方 米,主要为辅助用房.项目新购 LNG 储罐、空温式气化器、卸车增压器等设备
16 台. 项目建成后,可储存 600m3 液化天然气,调节气化能力可达 20000Nm3 /h.
2、项目组成 本项目组成见表 1. 表1本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主体工程 储气区
4 座150m3 立式 LNG 储罐. 辅助工程 辅助用房
1 座1层,面积 109.44m2 . 公用工程 供水 本项目新鲜水用量为 379.5m3 /a,由青州市自来水公司供给. -
5 - 排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周边农民外运 堆肥. 供电 本项目供电由青州市供电公司供给,年用电量
85 万KWh. 环保工程 噪声治理 车间用隔音材料进行隔音. 固废治理 一般固废暂存处. 废水治理 化粪池. 风险防控 消防池 每座 800m3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