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6-06-09 |
计算机的语言及计算规则;
计算机程序本身. 《审查指南》进 一步指出,如果一件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是为了解决技术问题,利 用了技术手段和能够产生技术效果,就不应仅仅因为该专利申请涉及计算机程 序而否定该发明专利申请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也就是说,凡是为了解决技术 问题,利用技术手段并可以获得技术效果的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属 于专利保护的主题.对于非纯粹的商业方法也应如此对待,能够构成完整技术 方案的商业方法同样也应可专利. 由上可知,我国的专利制度在授予电子商务商业方法专利方面留有相当的 余地.我国《专利法》并没有如同一些国家的专利法那样明确规定计算机程序 本身、商业经营方法不能授予专利权,这是我国为适应科学技术的发展、扩大 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