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6-06-10 |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1401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8,163,1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 元人民币现金 ( 含税;
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10股派0.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 ;
对于QFII、 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 【 a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 ( 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3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
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12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13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 ( 或 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9 东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烟台市机场路2号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琪 咨询
电话:0535-5520066 传真
电话:0535-552006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5日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4-027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司 ) 于2014年5月30日,披露了 《 关于收购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凯城集团 ( 上海)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海公司 )拟收购上海凯祥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 以下简称 凯祥公司 )100%的股权,从而获得上海普陀区104街坊旧区改造住宅开发项目的开发与 建设的权利. 上海公司已经于2014年5月29日晚与上海大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上海大发 )、 葛一阳先生及其他相关方签署了 《 关于上海凯祥房地产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 以下简称 《 股权转 让协议》 ),现将 《 股权转让协议》履行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2014年5月30日,上海公司与上海大发、葛一阳先生办理完成了凯祥公司100%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