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6-06-11 |
一、报销要求
(一)出差人员在出差前应根据所在单位要求履行审批手续.
(二)差旅费要一事一清,一次性报销.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 理报销手续,所有票据按出差行程顺序整齐粘贴在"兰州大学原始票 据粘贴单上" ,由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对票据张数、票据总金额及承诺事 项签字确认.
(三)报销封面应由项目负责人、经办人等 2-3 人签字.
(四)参加会议、培训请提供会议(培训)通知,这关系到您出 差补助的计算.
(五)城市间交通费票据不连续不完整或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 发票的,请在"兰州大学差旅费报销单"右侧"特殊情况说明"栏注 明原因,也可提交财务报告说明详细原因或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经单 位负责人(公用经费)或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审签后,据实报销 票据,并按规定发放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六)自带车辆出差的,报销时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提供 车辆过路过桥费、加油费等票据,使用 ETC 的,请至所在银行开具发 票并打印过路明细.经审批租用社会车辆出差的,报销时须提供相应 发票、租车清单等;
向个人租车的,需提供租车发票、租车清单、驾 驶证、行驶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使用学校后勤集团车辆的,租车费用 填写内部转账单,并提供后勤集团开具的"派车单" ,随差旅费同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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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因工作需要聘请校外专家来校的,请在报销封面上如实填 写姓名、职务/职称及工作单位,按标准报销受邀人城市间交通费和住 宿费,不发放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邀请校外专家赴兰外调研的, 报销受邀人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同时请注明是否发放伙食补助费 和市内交通费.标准参照学校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八)经学校批准赴外地挂职、支援工作的,在途期间的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按出差标准执行,工作期间 的差旅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
(九)经学校批准,借调到上级主管部门工作的,城市间交通费 按出差标准报销,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费用统付,伙食补助费和市 内交通费按每天
120 元标准补助.报销费用时,请提供借调文件,其中,副处级以上人员报组织部审批,其余人员报人事处审批.
(十)没有合法票据或因保管不当丢失出差期间票据的,一律不 予报销.
二、支付要求
(一)出差原则上不予借款,住宿费、机票支出等应按规定使用 公务卡结算, 请妥善保管刷卡交易凭条, 报销时, 与发票配对粘贴 (特 别提醒:交易凭条上的商户名称与发票上的发票(财务)专用章应该 保持一致) .
(二)参加野外科考、学生实习可以合理预计借款.
(三)出差期间,支付超过
1000 元的费用,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 或转账方式(留有支付痕迹)支付,不得垫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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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费用说明
(一)城市间交通费 1.城市间交通费指出差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交通 工具发生的费用,包括往返驻地和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的 交通费. 2.出差人员乘坐城市间交通工具,应不超过以下标准: 标准 对应人员 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 车) 轮船 (不 包括旅 游船) 飞机 其他交通工 具(不包括 出租小汽 车) 一类 1.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
2.院士. 火车软席(软座、 软卧) ,高铁/动车 商务座,全列软席 列车一等软座 一等舱 头等舱 凭据报销 二类 1.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