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6-06-11 |
「关连实体」 指具有公司条例第
486 条所赋予的涵义,而其复数形式应作相应阐 释;
「股息」应包括以股代息计划、实物分派、资金分派及资本化发行,与主题或 文意不符者除外;
「元」指香港的法定货币;
「电子通讯」指经由任何媒介、电报及电传以任何电子传输形式送达之通讯;
「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月」指历月;
「报章」指一般在香港刊发及流通的报章;
「名册」指根咎趵奶跷挠枰员4娴墓啥,包括任何分册;
「报告文件」指公司条例就「报告文件」所下之定义;
催缴. 股本. 主席. 紧密联系人. 本公司. 公司条例. 条例. 关连实体. 股息. 元. 电子通讯. 上市规则. 月. 报章. 名册. 报告文件. 「印章」指本公司不时的公章,包括(除文意另有所指外)本公司获本细则及 条例批准使用的正式印章;
「秘书」指当时履行该等职务的人士或企业;
「股份」指本公司股份;
「股东」指股份的不时正式登记之持有人;
印章. 秘书. 股份. 股东.
3 「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之现行法例,包括不时经修订之法 规;
「财务报告摘要」指公司条例就「财务报告摘要」所下之定义;
「编写」或「印刷」指书写或印刷、平版印刷、摄影印刷或打字或以任何其他 代表文字之可见形式所表达者,或根咎趵捌渌视梅⒐嬖蚣肮 例并在其允许之情况下,指任何其他取代文字之可见形式(包括电子通讯) , 或部分内容以一种可见形式而其余部分则以另一种可见形式所发表者;
单数词应包括复数之意,而复数词也应包括单数之意;
蕴含任何性别的词语应包括所有性别;
及 蕴含人士的词语应包括合夥人、机构、公司及企业. 根衔乃,条例中定义的任何词汇或词句与本细则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 义(主题及/或文意不一致者除外) ;
根衔乃,条例中定义的词汇或字句(於 条例对本公司的约束力生效时尚未行使的任何法定修改除外)与本细则所定义者具 有相同涵义(主题及/或文意不一致者除外) ,若文意许可, 「公司」将包括在香港 或其他地方注册成立的公司. 任何以数字对细则的提述为对特定细则的提述,且提述任何法规或法定条文 时,包括提述经不时修改、延展、修订、补充或重订之该法规或法定条文. 签署文件包括指亲笔签署或盖章签署,或根ü婕捌渌视梅⒐嬖蚧蚬 例并在其允许之情况下,指以电子形式签署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签署.根ü婕捌渌 适用法例、规则或规例并在其允许之情况下,所指之文件包括指以任何可见形式表达 之资料,不论其是否拥有实物方式存在. 法规. 财务报告摘要. 编写. 印刷. 单数及复数. 性别. 人士、公司. 条例中定义与 本细则所定义 者具有相同涵 义. 签署文件 及文件. 3. (a) 在不影响先前赋予现有股份持有人的任何特别权利的情况下,可附带 本公司不时经普通决议案决定(或如无任何有关决定,则由董事决定)的优先、递延或 其他特别权利或特权或限制发行任何股份,而不论该等权利与股息、表决权、退回股 本或其他有关,而优先股可在特别决议案批准下按(或由本公司选择)将予赎回的条 款发行. (b) 董事可按彼等不时厘定的条款发行认购本公司任何类别股份或证券 的认股权证. 4. 倘股本在任何时候分为不同类别的股份,任何类别所附权利(除非该类股 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 可在相当於该类股份持有人总投票权至少百分之七十五的持 股份发行. 认股权证. 可如何更改股 份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