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6-06-16 |
一审审理查明: 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 被 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 乌兰察布两地 连续实施故意杀人、 强奸、 抢劫、 盗窃犯罪共计21起. 其中, 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 强奸妇女、 幼女共13名, 抢劫财物价值31400元, 盗窃财物价值3500余元.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赵志红故 意杀人后奸淫尸体或强奸妇女后为灭口而杀死被害 人, 共致
10 人死亡, 还多次强奸妇女、 幼女, 情节恶 劣, 多次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入户或拦路抢劫, 抢劫数 额巨大, 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数额较大, 其行为分 别构成故意杀人罪、 强奸罪、 抢劫罪和盗窃罪. 对于 4・9 女尸案 (即 呼格案 ) , 公诉机关于
2014 年12 月16 日追加起诉, 法院认为该起犯罪系赵 志红所为, 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强奸罪. 赵志红对该起事实当庭予以供认. 赵志红辩护人提出, 认定该案系赵志红所为的证 据不足.一审法院认为, 赵志红始终供认该起事实, 且有证人证言、 现场勘查笔录、 尸体鉴定意见、 指认现 场录像等证据在案佐证, 供证能相互印证, 足以认 定.但是, 赵志红故意杀死被害人后奸尸, 构成故意 杀人罪, 不构成强奸罪. 不采纳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 但指控赵志红盗窃金戒 指一枚的证据不足, 该起事实不予认定, 另有
3 起指 控事实中的部分罪名不能成立. 法院对赵志红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指控赵志红盗 窃金戒指一枚的证据不足及赵志红具有坦白、 犯罪未 遂情节的辩护意见, 予以采纳. 对赵志红提出具有自首、 立功情节等辩解, 及其 辩护人提出的部分事实不清、 指控的部分罪名不能成 立、 要求对赵志红从宽处罚的辩护意见, 不予采纳. 法院认为, 赵志红犯罪性质特别恶劣, 手段特别 残忍, 社会危害极大, 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 且系累 犯, 依法应从重处罚.虽然赵志红主动坦白部分罪 行, 部分犯罪系未遂, 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 性质、 情 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对其不足以从轻处罚.遂 作出上述判决. 对于判决, 赵志红当庭表示考虑后决定是否上 诉. 赵志红自认有立功表现, 抱有求生幻想 2015年1月5日, 呼市中院开庭审理了赵志红案. 对于检方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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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女尸案的指控, 赵志红坚持 称自己就是真凶, 且语气很肯定.案件的审理持续了
3 天, 在庭审中, 审判长问赵志红要不要为自己辩护, 赵志红说: 我不想为自己做什么辩护, 因为我犯的罪 太大. 然而, 之前抱着 必死准备 的赵志红, 如今心理 也有了变化. 一位曾经负责看管赵志红的管教民警向记者透 露, 赵志红向警方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案 情, 以及 呼格案 的诸多作案细节后, 他认为自己 有 立功表现, 产生了求生幻想 .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说, 从媒体披露的案情 来看, 赵志红背负了多起强奸杀人案, 也就是说, 他 不止一个死罪, 他的所有立功行为, 是抵消不了他的 全部罪行的. 三对父母 呼格父母: 赵志红十恶不赦 但最后能够担起责任认罪 当天, 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 尚爱云在法院 旁听宣判结果. 他们对媒体说, 不管赵志红是多么的十恶不赦, 他在最后关头能够承担责任认罪, 让我们看到了他的 良心发现, 今天我们就是来看一眼. 另据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