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6-06-17

第一章《采购邀请》. 1.1.6 专业担保机构:采用担保函形式出具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担 保函应由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机构出具. 1.1.7 信息发布媒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变更公告、成交公告等采购 信息在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发布. 1.2 资金来源和采购预算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1.2.2 本项目的采购预算见

第一章《采购邀请》. 1.3 采购范围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

第四章《采购需求》. 1.4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的附属机构,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 性的;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4)为本项目的监理单位;

(5)为本项目的代建单位;

(6)与以上单位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以上单位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被责令停业的;

11 (9)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单位. (10)不得为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 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磋商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 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 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 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分包 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可以分包,分包应按本 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可分包部分分包,但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 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供应商如分包必须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拟分包供应商的情况. 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 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1.10 磋商前答疑会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本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供 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前答疑会. 2.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磋商文件包括:

12 (1)采购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合同草案条款;

(4)采购需求;

(5)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磋商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 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信 函、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 以澄清或者修改. 2.2.2

第一章《采购要求》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 应文件编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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