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6-06-17 |
2017 年5月16 日 产品到期日
2018 年5月15 日 提前终止权 在本产品投资期内,客户无权提前终止该产品.如出现以下情形,武汉农村商业银 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时,武汉农 村商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2、因市场利率大幅下滑,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认购当日预期年 化收益率向客户提供本理财产品时,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亦有权提前终止该产品. 一旦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将于确定的提前终止日前
3 个工作 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 并在提前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理财本金及 应得利益,应得利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
4 资金到账日 产品到期日、提前终止日或延期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T+3)内将本金和收益划转 到投资者指定账户,逢节假日顺延. 预期持有到期 年化收益率 4.20%-5.20%,超过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的收益部分作为武汉农村商业银行的投资管 理费. 理财收益测算 方法 鉴于产品的合理设计、 投资团队的尽职管理和有效运作作出审慎收益预测, 产品预期 投资收益扣除相关成本后,本期理财产品预期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为 4.20%-5.20% 收益计算方法 正常(延期)到期:持有到期收益 = 投资本金*当期实际年化收益率/365*当期存 续天数 提前终止:持有到期收益 = 投资本金*实际年化收益率/365*实际理财天数 产品认购 所有符合本理财产品投资要求的投资者均可携带相关证件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卡/折 到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认购手续. 认购起点金额 个人客户认购起点份额均为
5 万元,超过认购起点的金额为
1 万元的整数倍. 延期终止权 在本产品投资期内, 投资者无延期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权利.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对本产 品保留: 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在产品到期日延期结束产品的权利. 一旦武汉农村商业银 行延期终止本理财产品,将于理财产品到期日前
3 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 并在延期终止日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理财本金及应得利益, 应得利益按实际 理财期限计算. 申购/赎回 本理财产品成立后不开放申购与赎回 工作日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的金融机构正常工作日 对账单 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对账单 税款 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
5 其他规定
1、产品一经认购,不得撤单.
2、产品理财期内,产品到期日至资金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到 账日为提前终止清算期(若银行提前终止理财) ,延期终止日至资金到账日为延期 终止清算期(若银行延期终止理财) .上述清算期内均不计付利息.
3、产品认购期内不计付理财收益;
购买日至产品认购期结束日之间,客户资金按 照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4、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有权根据认购情况更改产品认购期, 即更改产品的起息日和 到期日.
5、购买日至认购期结束, 产品认购金额达不到认购金额下限 (人民币
1000 万元) ,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有权决定本产品是否成立,如决定不成立,返还投资者已缴纳 的投资款项.
6、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 经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 约定向投资者提供本产品时,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有权确定本 产品不成立,并将在产品认购期届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