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6-06-18 |
2019 年度四川省科普专项资金项目 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 、扩权县(市)科协、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省科协会同财政厅发布《2019 年度四 川省科普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以下简称 指南 ) ,并就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凡符合《四川省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 定的各级科协组织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均可申报,具体条件详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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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同一项目,由牵头单位申报, 所列合作单位均须在申报书中加盖公章,并附上合作协议或合 同.项目资金下达到牵头单位.
(三)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普专项资金项目且尚未验收的项 目单位或个人不得申报. 《四川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 和四川省科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兴华专字 (2018) 第150106 号)中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承担单位或个人不得申 报;
评价结果不好的市县科协不得在因素法下达的科普专项资 金中实施同类项目(详见附件 5) .
(四) 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 跨计划重复申报.
(五)鼓励项目申报单位争取和整合各类资金投入项目. 重大项目申报单位按照 1:1 或以上投入资金的优先考虑.
(六)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 料内容须真实客观.
(七)项目填报必须符合《四川省科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 办法》相关规定.
(八) 省级院士 (专家) 工作站建设项目为当年申报评审, 次年拨款,具体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二、项目类别
(一)基层科普类项目
2019 年度基层科普类项目申报指南 ―3―
(二)学术交流类、创新驱动类项目
2019 年度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与科技公共服务工程项目指南
2019 年度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申报指南
2019 年度创新先锋行动项目指南
三、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 登录四川省科协网站(http://www.sckx.org.cn/) ,下载并填 写项目建议书.建议书不按要求填报的不予受理.
(二)项目报送 1. 市(州) 、扩权县(市、区)的项目申报单位在项目建 议书纸质文本上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将建议书电子 版和纸质版(具体以指南要求为准)报送至市(州)科协、财 政局审核汇总后报送至省科协.扩权县通过市(州)科协汇总 后上报. 2. 省级学会及第三方专业机构项目申报单位在建议书纸 质文本上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省级学会直接将建议 书电子版和纸质版(具体以指南要求为准)报送至省科协,第 三方专业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送至当地科协汇总上报.
(三)项目评审 省科协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科协网站 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省科协联合财政厅将评审结果 ―4― 报分管省领导审批后按程序下达项目资金预算.
(四)实施方案编写 项目单位根据下达的资金预算,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编 写实施方案, 细化项目预算 (实施方案格式由省科协另行发布) , 并按申报程序逐级报省科协备案.
四、申报时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
2019 年2月18 日18 时.以上均以送达 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材料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