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6-06-23 |
11 保证金. 16.3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 并电汇 的形式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前提交至指定账户. 16.4 未按规定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竞争性谈判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 应予以拒绝. 16.5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谈判人的竞争性谈判保证 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谈判人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6.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人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 谈判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竞争性谈判响 应文件;
(2) 谈判人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有意提供虚假材料;
(3) 成交谈判人拒绝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4) 成交谈判人未能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7、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 谈判人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准备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1)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U 盘一份(*.doc 格式一份);
(2)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需 A4 纸打印、胶装并密封. 注:①电子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谈判响应文正本一致.②纸质竞争性 谈判响应文件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格式要求加盖谈判人的公章并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签字. 17.2 纸质竞争性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