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6-06-25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 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目本报告 期2014年1月1日―― ― 2014年12月31日 上年同 期2013年1月1日―― ― 2013年12月31日 增减变 动(%) 归属于 上市公 司股 东的 净利润 亏损:-14,000万元至-7,000万元 -12,027.13万元 ---- 基本每 股收益 亏损:-0.47元至-0.24元-0.40元---- 本报告 期末预 计 上年同 期 增减变 动(%) 归属于 母公司 所有 者权 益-150,349万元 至-143,349万元 -136,349.08万元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做出,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业绩发生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国内订单低于预期、 股东委托贷款产生的财务费 用以及应收款项和项目产生的减值损失所致.
四、其他相关说明 因公司2011年、2012年、2013 年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均为负 值,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2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 定本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16日起暂停上市. 该公告刊登于2014年5月14日的 《 证券时报》、 《 大公报》上,公告编号:2014-049 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2012年修订)》,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至少需同时达到: ( 1)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 2)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 正值,方能达到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要求. 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实现恢复上市的相关条件,则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 2012年修订)》第14.3.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 证券时报》、 《 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 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股票代码:000059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通讯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中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31号院盛景国际广场3号楼818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五巷四号楼二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 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控制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 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持有的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