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6-06-30 |
7.特许期满后,丽水运盛应在无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按照协议规定将项目设施移交给丽水卫计委或丽 水市政府指定机构;
8.经丽水卫计委批准的其他经营活动.
二、特许经营期 1.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从
2015 年12 月31 日至
2025 年12 月31 日. 2.协议项下的特许经营期由建设期和运营期组成, 其中建设期自协议生效日起至
2017 年12 月31 日 (完 工日)止,运营期自本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特许期最后一日止.
三、政府付费总额 本项目政府付费总额为壹仟柒佰陆拾柒万元,每年政府支付的购买服务费金额为 176.7 万元. 丽水卫计委应将本项目的政府付费的支付纳入跨年度的市级财政预算.项目由政府方按照 PPP 项目协 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丽水运盛支付服务费;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