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 2016-06-30 |
60 ?g/m3 《环境空气质量标 准》 (GB3095-2012) 中的二级标准
24 小时平均
150 1 小时平均
500 NO2 年平均
40 ?g/m3
24 小时平均
80 1 小时平均
200 NOx 年平均
50 ?g/m3
24 小时平均
100 1 小时平均
250 CO
24 小时平均
4 mg/m3
1 小时平均
10 PM10 年平均
70 ?g/m3
24 小时平均
150 PM2.5 年平均
35 ?g/m3
24 小时平均
75 3 HC 一次值 2.0 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详解》 (2)水环境 本项目建设地附近主要地表水体为小安溪 (瓯江 55) , 水环境功能区为农业、 工业用水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相关标准值见表 1-3. 表1-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项目 pH DO COD BOD5 NH3-N TP 石油类 Ⅲ类标准值 6~9 ≥5 ≤20 ≤4 ≤1.0 ≤0.2 ≤0.05 (3)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中2类标准. 表1-4 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dB(A) 适用区类 标准值 昼间 夜间
2 类60
50 1.2.2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中的二级标准. 表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mg/m3 )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m) 二级 监控点 浓度 (mg/m3 ) 颗粒物 颗粒物
15 3.5 周界外浓度 最高点 1.0
20 5.9 SO2 SO2
15 2.6 0.4
20 4.3 NOX NOX
15 0.77 0.12
20 1.3 非甲烷总烃 非甲烷总烃
15 10 4.0
20 17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废水经处理设施处理
4 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清洗工序,生活 污水经厂区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回用于洒 水抑尘.详见表 1-6. 表1-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单位:除pH 外均为 mg/L 污染物 pH SS BOD5 COD NH3-N* 动植物油 一级标准 6~9
70 30
100 15
10 (3)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的
2 类. 表1-7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dB(A) 夜间 dB(A)
2 类≤60 ≤50 (4)固体废物控制标准 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 《关于发布 (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的相关标准. 1.3 保护目标 1.3.1 环境保护级别
1、空气环境:保护目标为建设区域周围的空气环境质量,保护级别为《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
2、水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西侧小安溪水体,保护级别为《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
3、声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拟建地周围
200 米范围的声环境质量,保护级 别为《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 类标准. 1.4.2 环境敏感目标 本项目位于丽水市太平乡太平村, 本次补充说明同原有环评其环境保护目标 未发生变化. 原有及现有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1-8.
5 表1-8 主要敏感目标汇总表 影响因素 保护目标 规模 方位 最近距离 保护级别 地表水 小安溪 / W 约12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 准》Ⅲ类标准 环境空气 太平村 约200 户W约1000m 声环境: GB3096-2008 中2类环境空气: GB3095-2012 二级 木后村 约80 户NE 约1700m 声环境 厂界外 1m 范围内 《声环境质量标准》 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