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6-07-01 |
(三)建设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配电网 在弃风严重的地区,鼓励多种市场主体参与,建设以消纳可再 生能源为主的配电网项目.新增配电网通过直接交易方式,与就近 的风电企业进行市场交易,优化和创新调度模式,确保风电机组多 发满发.根据电压等级和输电距离,合理确定输配电价.通过风电 上网电价让出利润,形成可再生能源价格洼地,积极推进输配电价 改革,探索制定区分输电距离的输配电价,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 地方政府给予土地、税收、财政补贴等支持政策,加强与东部发达 省份的产业转移对接, 通过技术引进等多种方式推进产业承接转移, 吸引更多企业落户,增加用电负荷.试点初期,电网公司负责配电 网的调峰辅助服务,积极探索在配电网内建设储能保障系统.
(四)继续推广电采暖试点项目建设 继续执行《吉林省电采暖试点工作方案》和《吉林省电采暖试 点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2016-2019 年间,全 省每年新增电采暖试点面积不少于
100 万平方米.加大对电采暖试 点项目的财政奖补力度,省级财政奖补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 15%,地方财政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贴.同时,在采暖电价、 税收、电网增容等方面对电采暖试点项目加大支持力度.继续推动 弃风供暖试点项目建设,优化项目运行和盈利模式,确保项目可持 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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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直接交易试点 鼓励风电企业、太阳能光伏发电企业与省内符合条件的电力用 户开展直接交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降低用电 价格,拉动用电量增长,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逐步优化风电 等可再生能源直接交易机制,安排可再生能源企业在同等竞价条件 下优先开展直购电交易,鼓励可再生能源企业多发满发.
(六)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电锅炉 鼓励燃煤火电企业,特别是热电联产企业建设蓄热式电锅炉, 提高热电联产供热机组的自调节能力和供热能力,提高电网调峰能 力,为可再生能源发电让出空间.通过进一步优化调峰补偿机制, 实现利益转移.鼓励可再生能源富集区的供热企业在供热一次管网 上建设电锅炉,支持低价弃风电量通过直接交易方式直供电锅炉, 实现电锅炉与就近风电场的打捆调度,一次管网的原有热源为电锅 炉进行调峰.
(七)推进替代发电试点 推进可再生能源与火电企业发电权交易置换,继续实施大唐吉 林公司长山热电厂
1 号机组与向阳风电场替代发电试点工作,深化 风火替代发电试点. 深入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与自备电厂替代供电、 替代供热工作,开辟清洁可再生能源消纳新途径,增加企业自备电 厂消纳可再生能源比例.
(八)试点建设风电制氢项目
8 在白城、松原等弃风问题严重的地区,结合当地水资源等实际 情况,鼓励开展风电制氢项目试点,将富裕的风电转变为氢气,作 为工业生产原料替代消耗燃煤,试点建设氢燃料电池,作为风电调 峰手段.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 建立由吉林省能源局、省发改委、省物价局、东北能监局和吉 林省电力公司等方面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 加强组织协调工作,有序提高全省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省能源局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省内有关市州,建立本地消纳可再生电力协调 机制,省市上下联动,共同促进可再生能源有效消纳.